盛行機率
注意力缺陷過動症(ADHD)是目前盛行率最高的兒童精神疾患之一(Mitsis et al., 2000; Zentall, 2006)。由於評估方法學的差異,不同研究所獲得的盛行率結果可能呈現極大的落差。
許多因素都會導致盛行率研究產生差異,這些因素包括樣本來源、樣本數量、樣本年齡、樣本性別、對症狀的定義、評估者採取的觀點與訪談評量方式等。例如,ADHD的盛行率會隨著樣本年齡而減少,也會隨著樣本來自學校或臨床而增加。家長、教師及專業人員對症狀的認定差異,也是造成盛行率變異增加的因素(Wolraich et al., 2004)。研究亦指出低社經地位、貧窮區域中,ADHD的出現率較高;而非裔美國小孩和亞裔美國小孩相比,前者的過動發生率較後者高,這些都顯示不利的環境因素也是影響發生率的因素之一(Root et al., 2003)。此外,評估者對過動行為的認定及觀察兒童情境(學校或家中)的差異,也會造成調查結果上的(Root et al., 2003)。以美國精神醫學會(APA)出版的診斷系統為例,不同版本間就存在差異,例如分別於1994年與2000年出版的「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四版」(DSM-IV)及其修訂版本(DSM-IV-TR),分別指出ADHD的盛行率介於5~10%之間(第四版本)及3%~7%之間(第四版的修訂版本),但在2013年出版的第五版本(DSM-V)則指出ADHD的盛行率在兒童與成人分別是5%與2.5%(APA, 1994; 2000; 2013)。歐洲估計ADHD的盛行率約為1~2%(ICD-10, 1990),此乃因為歐盟國家採用標準更嚴格的「國際疾病分類」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, 簡稱ICD)診斷系統所致。一份綜合分析多份研究數據的結果則發現,不同國家、地點的ADHD盛行率分別約從2.2%至17.8%不等(Skounti, Philalithis, & Galanakis, 2007),此結果印證在多重研究因素的影響下,ADHD的盛行率有極大的落差。
Biederman and Faraone(2005)提及現今全世界約8-12%的兒童受到ADHD之影響。Polanczyk, Lima, Horta, Biederman and Rohde(2007)有系統性整理過去1978至2005年的MEDLINE和PsycINFO資料庫以及選擇評論教科書與參考表的研究之文獻資料,針對所根據DSM或ICD標準而調查出ADHD盛行率,其發現ADHD全球盛行率約為5.29%,且盛行率會跟研究者診斷標準的工具或對象的年齡、民族、所處的地理位置等有相當大的關係。此外,Sima, Leila and Farideh(2007)研究發現,在學齡兒童中會有5-8%的ADHD盛行率,並會顯示出三種亞型當中之一的亞型,此外更指出不同亞型的盛行率,其橫跨了年齡與性別,且處於低社經地位的孩子為高危險群。
台灣學齡期兒童之盛行率約在9%左右(王雅琴、周文君、歐陽瑞琳,1991),青少年之盛行率則落於7.5%(Gau, Chong, Chen, & Cheng, 2005)。綜合性研究則顯示台灣地區的ADHD 盛行率介於6.3~12.4%之間(黃惠玲,2008)。這些調查數據顯示台灣ADHD兒童的盛行率普遍高於同樣採用DSM診斷系統的美國,為什麼會出現此明顯的差異呢?這可能跟文化差異有關;Hoelter(2009)就曾經提醒,盛行率的調查應該注意文化差異的影響。在我們的文化中,總是強調兒童應該要「吃要有吃相,坐要有坐相」,並認為循規蹈矩是兒童的本份;在這樣的氛圍下,美國與台灣的調查對象(可能是教師或父母親)就可能會站在不同的天秤上提出看法,因此導致國內的ADHD盛行率略高於美國。但不論是哪個國家或地區的研究,研究也發現,隨著年齡的增長,ADHD 臨床症狀有逐漸緩解(Biederman, Mick, &Faraone, 2000;Hart, Lahey, Loeber, Applegate, & Frick, 1995)的趨勢,盛行率呈現隨年齡而下降的趨勢。
圖:美國兒科學會調查ADHD盛行率 圖:美國不同州的ADHD盛行率亦不相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