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配性注意力
分配性注意力(divided attention)又被稱為分散性或分割性注意力,被定義為個體可以同時針對多重任務產生適當反應的能力(Sohlberg & Matter, 1987)。近代學者更直接簡化並強調分配的概念,認為分配性注意力即將注意力分享給接收到的不同刺激(Laguë-Beauvais, Gagnon, Castonguay, & Bherer, 2013)。綜合來說,具備分配性注意力便能對同時發生的多種不同要求之任務作出反應。因此分配性注意力面對各種接收到的訊息(視覺、聽覺、觸覺...等)的處理歷程必須是快速的,甚至可能是一種自動化且無意識的歷程,注意力必須有效地分享給不同感官管道接收到的刺激,並作出適的反應。
分配性注意力的名稱切實反應了容量模式主張「認知資源」(cognitive resources)是有限的概念。Kahneman(1973)認為當個體同時做兩件事,而注意力集中於其中一項作業時,將會影響到他們在另一件工作上的表現。這個說法不只強調了分配性注意力本身所具有的彈性,更進一步暗示分配性注意力必須隨時協調其所分配的注意力資源;例如有經驗的駕駛在大部分情況下,可以很容易的一邊開車一邊聽音樂,但是如果突發狀況產生(如前面車輛除然煞車),他們就會很快的將所有注意力由聽音樂轉移到開車這件任務上(Robert J. Sternberg,蔣文祁,李玉琇合譯,2004)。這種主觀且彈性分配注意力資源的論點以受到實證研究之印證,國內的跨顱磁刺激(Transcranial Magnetic Stimulation,簡稱 TMS)的研究結果指出,當受試者沒有採取任何注意力設定(沒有特定目標的搜尋)時,注意力會選取較具顯著性的目標物(刺激),越明顯的刺激就越能夠吸引受試者的注意力(蕭惠元,2006)。不過,一旦執行有目標性的搜尋(即設定特定的目標物),受試者就能夠靈活的運用這些資訊,協助忽略不相干的刺激,使注意力能夠更有效的被分配以及使用。因此,當個體確認欲選取的刺激後(如確認將一邊開車一邊聽音樂),注意力便能夠更有效的被彈性分配及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