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應抑制能力
還記得威廉詹姆士(William James)所定義「注意力」概念吧!他認為注意力是以清晰且生動的形式,在幾個同時呈現的物體,或一連串的思緒中,挑選出一個來佔據我們的心智...,此定義同時包含注意力選擇的促進機制(指被選擇的物體或思緒)與注意力選擇的抑制機制(沒被選擇的物體或思緒暫時被壓抑)。因此從這個定義,我們至少可以了解抑制能力是成功執行注意力所不可或缺的要素。
「抑制」(inhibition)指的是個體主動去壓抑、中斷或延遲反應的能力,避免與當下情境和目標無關的干擾,是重要的執行功能之一,以協助個體成功地與環境互動(Baddeley, 1996; Clark, 1996; Johnstone, Pleffer, Barry, Clark, & Smith, 2005)。而「行為抑制」(Behavior Inhibition)則是指一種對立即環境事件(刺激)表現出延宕反應的能力。對事件(刺激)的延宕反應,使執行功能、自我調節得以運作發展;也就是說,如果沒有延宕的時間且反應受到立即性的增強下,自我調節無法運作(Barkley, 2000)。Barkley主張行為抑制過程應至少包含下列三個部份:(1)抑制強勢反應(Inhibit prepotent response):意指個體具有抑制先前已建立連結的反應之能力、(2)中斷進行反應(Interrupt ongoing response):意指個體具有中斷進行中的反應或反應型態之能力,此能力允許個體有緩衝的時間去決定如何對事件反應、(3)干擾控制 (Interference control):意指個體能在緩衝的時間裡強化自我導向反應,使個體免於受到競爭事件(其它不相關之事件或刺激)的影響(Barkley, 1997; Barkley, 1998)。因此從執行功能的角度來看,抑制控制其實是執行功能的一部分。抑制功能可以延遲我們對外界刺激的反應,這讓我們可以在此短暫緩衝裡進行自我指導與內在規劃;此緩衝機制強化我們忽視干擾刺激之能力,讓我們的行為可以更具方向性。
現在我們已經大致了解抑制的概念與可能的運作程序;然而,「抑制」概念似乎不像我們想的如此單純,因為已有學者(Nigg, 2000)主張抑制共有8種,且可以區分成三大類型。Nigg主張「抑制」可以區分成三大類型,分別是:「執行抑制」(executive inhibition)類型、「動機抑制」(motivational inhibition)類型與「注意力自動抑制」(automatic attentional inhibition)類型等。其中,執行抑制類型包括「干擾控制」(預防因為刺激過多或資源不足所造成的競爭)、「認知抑制」(壓抑不必要的想法以確保工作記憶的運行)、「行為抑制」(壓抑強勢且準備好執行的動作反應)與「眼動運動」(壓抑眼睛執行掃視的動作)等4種類別;動機抑制類型可以再分為「對懲罰線索的反應抑制」與「對新奇事物的反應抑制」等2種類別;注意力自動抑制類型則可區分為「壓抑最近注意力與眼動檢視的刺激」與「壓抑非注意點的訊息」等2種類別。透過Nigg的探究,我們可以知道抑制概念沒有想像中的單純,各類型彼此之間也可能存在互動影響的關係。但是至少我們可以知道抑制是一個複雜的認知機制,且此機制確實會影響執行功能運作與注意力表現。
當人類的抑制機制受損時,最常見的就是衝動現象。「衝動」(impulsivity)其實也是一個複雜的概念,其所涵蓋的範圍涉及行為、情感和思考抑制(Barratt, 1994)。Evenden以較白話的方式詮釋「衝動」行為,他認為衝動是一種「缺乏組織、倉促表現、過度大膽、對情境不合宜,並常常導致令人不愉快後果」的行為(Evenden, 1999)。Barkley曾以「延遲反應」(delayed responding)失能及「反應抑制」(response inhibition)能力的損害來解釋衝動的現象(Barkley, 1997),透過Barkley的詮釋可以進一步知道抑制機制與衝動表現彼此應該存在因果關係。已有學者們進一步分析造成「衝動」行為的原因,他們歸納出包含抑制受損在內的三個層面:(1)對負面結果的不敏感、(2)對訊息做全面性的處理前,對刺激的快速且非計畫性的反應、(3)未考慮到長期的結果(Moeller, Barratt, Dougherty, Schmitz, & Swann, 2001);由Moeller等人的解釋可知,當人類的抑制機制健全時,就有能力透過此種緩衝機制影響外在動作的控制,進而降低人類對刺激產生衝動反應的可能性。透過這些對衝動與抑制概念的詮釋可知,「衝動行為」與「反應抑制」功能的確存在複雜且緊密之關係,這也是為何探究注意力缺陷過動症(ADHD)兒童衝動行為缺陷時,經常會檢測其反應抑制功能的原因。